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及义务
业主要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研究、处理、决定住宅小区维护管理事项。 (2)决定聘请或解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3)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住宅小区年度维护管理计划和住宅小区内大宗维修项目的维修费用报告; (4)审议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5)监督及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6)审议物业管理公司有偿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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